广东省是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大省,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广东省药监局自2004年开始启动化妆品地方立法。 历经15年时间的调研、修改及审议,我国第一部化妆品安全监管地方法规条例正式出台。
关于《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
省药监局这样说
下一步,省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的宣贯工作,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
那么,《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有哪些重要条款与生产企业息息相关呢?
总结了
《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
(草案)九大看点
来看看吧!
”委托生产“
委方双方资质有规定!
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委托方对所委托生产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
委托方应当是合法的化妆品经营企业或者持有合法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
委托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委托方还应当是该化妆品的备案人;
委托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委托方还应当是该化妆品注册证书的持有人。
”委托原料管理“
规定委托方与受委托方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方或者受委托方对自己提供的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受委托方应当对委托方提供的原料进行查验,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生产。
半成品委托分装“
委托方与受委托方须遵循以下条例
化妆品半成品委托分装的,委托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提供的化妆品半成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供给受委托方;
受委托方应当向委托方索取检验报告等资料,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分装。
受委托方在分装过程中,不得改变化妆品半成品的配比、外观和特性。
产品记录与追溯
要完整、真实、有期限!
产品进货台账、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留样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满后半年;产品保质期少于两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处罚更重更明确!
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以及有关证据材料,违法使用的化妆品原料、半成品、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等相关物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规定电商平台的责任与义务
新增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管理责任。
包括对进入平台的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经营资格核验,并签订化妆品安全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各自的化妆品安全管理责任。当发生消费纠纷时,平台应当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同时,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鼓励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
完善和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管理、物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设备管理、产品质量检验及留样、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处理、产品追溯管理等制度。
鼓励化妆品生产企业提高生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采用国际先进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通过专业机构认证。
倡导社会共治
要求行业协会指导规范会员企业生产经营
化妆品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规范,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指导、规范和督促会员依法进行生产经营。
鼓励创新研发
社会组织与专业机构
提供培训与认证服务
鼓励化妆品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创新与推广应用,鼓励化妆品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化妆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鼓励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依法提供化妆品研究开发、标准制定、试验实验、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培训教育等服务。